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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补充说明
发布单位: 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08-04-16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201-2008-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补充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师函〔200833号),现就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做如下说明。

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式为笔试和说课。
   
二、笔试形式为闭卷。全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426日上午9:00-11:00

三、笔试试卷共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高、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师等六大类。

幼儿园、小学卷测试范围为教育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与原则;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规政策;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初中、普高、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师卷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教育教学公共知识,第二部分为学科专业知识,第一、二部分各占50%。第一部分为教育学基本原理、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与原则;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系统掌握心理现象的一般规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教育法规政策;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第二部分为所报认定的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包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与本学科专业相关联的实践内容、对本学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四、说课:根据选定的教学内容,不借助参考资料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并在指定的考场进行说课。准备时间45分钟,说课原则上在15分钟内。专业评议组成员根据说课的测试标准进行评价。说课时要求衣着整洁大方,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〇〇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