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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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名称 |
项目设立依据 |
办事对象 |
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办理地址 |
办理条件、相关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工作时间 |
| 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
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乐清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
政工科 |
62523943 62522082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合格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二甲,其他二乙)、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
报名和咨询→体检和申请→审查和汇总→测试和认定 |
30个工作日 |
280元 浙价费 〔2002〕250号 |
4-5月 |
中小学建设、 维修项目管理 |
学校发展规划 |
学校 |
计财科 |
61526715 62531467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学校申请、事业规划、危房鉴定报告 |
受理→审核→确定项目→通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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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受理 |
| 学校经费预算 |
定编定员定额 |
学校 |
计财科 |
62523072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三定”依据与经费计算表 |
受理→审定→报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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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统一安排 |
| 初中转学 |
学籍管理 |
各初中 |
普教科(三) |
62523805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原就读学校转学证明书及学籍档案。本人户口册原件、单寸照片一张。 |
就读学校统一办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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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 |
| 初中休学 |
学籍管理 |
各初中 |
普教科(三) |
62523805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须三个月以上治疗的)、学生本人病历、医疗票据、化验单、医生诊断书。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毕业班第二学期不准休学。 |
就读学校统一办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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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
| 普高转学 |
学籍管理 |
各普高 |
普教科(二) |
62522332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转入:原就读学校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单寸照片1张(跨县转入,转学证明须加盖当地县级以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印章;跨省转入,须同时提供当地省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跨县或省如欲转入省级重点中学,另须出具原就读学校办学等级证明)。转出:原就读学校转学证明。 |
就读学校统一办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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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 |
| 普高休学 |
学籍管理 |
各普高 |
普教科(二) |
62522332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书面申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3个月以上治疗)、学生本人病例及医疗票据,经班主任家访核实并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毕业班第二学期不予办理休学。 |
就读学校统一办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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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
| 举办民办学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举办者 |
民管办 |
61526708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法人、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①报告;②章程;③证件;④办原场地证明件;⑤经费;⑥开设专业课程。 |
受理→审核→去查现场→批复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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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查处 |
党纪规定监察法 |
群众 |
纪检室 |
62521704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举报材料电话或违纪事实。 |
登记受理→领导批示→立案调查→依法处理 |
按规定要求办结 |
不收费 |
周一至周五 |
| 集体公费外出活动审批 |
市纪委文件和纠风办文件 |
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 |
纪检室 |
62553041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集体外出活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
审核领表→领导审批→登记上报 |
1天 |
不收费 |
周一至周五 |
| 捐赠款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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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教育基金会 |
62531472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学校有建设项目,并有用款依据。 |
教育局领导审批→财政局行事科 |
7-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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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件预拨7-10天左右,发文10-20天 |
| 捐赠款退还 |
温计费〔2003〕317号 |
学生家长 |
教育基金会 |
62531472 |
乐成镇公安东路104号 |
身份证(户口本) |
学校校长审批→高中普教科核消→教育局领导审批→财政局有关科室及领导签字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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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学初、学期结束各一次 |
| 普通高校(含单考单招高职)招生考试 |
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
乐清市招办 |
61526970 61526971 61526972 |
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 |
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生为学校证明)。 |
以学校为单位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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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收费收据采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发票。 |
一般在1月7日—9日,考试时间为6月7日—8日。 |
|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
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
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
乐清市招办 |
61526970 61526971 61526972 |
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 |
户口册(身份证)、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生为学校证明)。 |
以学校为单位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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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收费收据采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发票。 |
一般在4月13日—15日,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3日。 |
|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 |
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
各类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力、社会在职人员等 |
乐清市招办 |
61526970 61526971 61526972 |
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 |
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优惠加分有关证明。 |
交验证件、填表、电子摄像、审核、缴费、上机、核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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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收费收据采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发票。 |
一般在8月底9月初,考试时间在10月中旬。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乐清市自考办 |
62522271 61526973 |
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 |
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的证件) |
交验证件、填表、电子摄像、审核、缴费、上机、核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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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收费收据采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发票。 |
自学考试一年四次,报名时间一般分别在每年的3月1—5日,6月1—2日。9月1—5日,12月1—2日,考试时间分别在每年的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 |
|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 |
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乐清市自考办 |
62522271 61526973 |
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 |
身份证 |
交验证件、填表、电子摄像、审核、缴费、上机、核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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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收费收据采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发票。 |
报名一般在每年的6月、12月初。考试时间:每年的3月和9月的第2个星期六。 |
| 全国剑桥少儿英语等级证书考试 |
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
一般为小学生及初中学生 |
乐清市自考办 |
62522271 61526973 |
乐成镇环城东路467号 |
户口册 |
以培训机构为单位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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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文件、收费收据采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发票。 |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初,考试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的第3个星期六。 |